| 1 | 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處分共有土地,其他應有部分為數人公同共有時,他公同共有人之一無須經全體公同共有人同意,得單獨行使優先購買權;內政部93年11月30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30016195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 115-08-10 |
| 2 | 有關抵押權人儲蓄互助社申請抵押權設定登記案件,比照金融機構作業方式,得類推適用「登記機關受理跨縣市代收地政類申請案件作業原則」第2點第2項第1款本文規定。 | 115-07-13 |
| 3 | 「地籍異動即時通便民服務作業原則」,業經內政部於115年6月23日以台內地字第1150262556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規定,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 | 115-07-01 |
| 4 | 有關登記申請案已檢附申請人有效身分證明文件者,申請書之個人資料得簡化以「詳如案附身分證明文件」填載。 | 115-06-23 |
| 5 | 有關申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共有部分登記申請案得簡化免檢附登記清冊。 | 115-06-12 |
| 6 | 被繼承人生前為受輔助宣告人或受監護宣告人,其輔助人或監護人兼具繼承人身分時,該繼承人申辦繼承登記,不受民法第1102條規定之限制。 | 115-05-06 |
| 7 | 土地法第12條第2項關於申請復權登記無民法第125條消滅時效適用之解釋令,業經內政部於115年3月18日以台內地字第1150261484號令訂定發布,如需發布令,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 | 115-03-26 |
| 8 | 有關不動產自益信託契約已約定委託人死亡時信託契約終止,其委託人死亡時,應由全體繼承人協議後,會同受託人依土地規則第128條規定辦理。 | 115-03-25 |
| 9 |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58條第4項但書規定經核准先行使用土地或土地改良物之使用補償費之解釋令,業經內政部以115年3月17日台內地字第1150261527號令訂定發布,並自即日生效。如需公告內容,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 | 115-03-20 |
| 10 | 「登記機關受理跨縣市代收地政類申請案件作業原則」第2點、第5點、第6點及第4點,業經本部於115年3月10日以台內地字第1150260894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規定,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 nat.gov.tw/egFront)下載。 | 115-03-18 |
| 11 | 跨直轄市、縣(市)申請土地登記之登記項目試辦日期, 業經內政部以114年12月17日台內地字第1140267150號公告延長試辦至115年12月31日。 | 114-12-23 |
| 12 | 內政部修正之全程網路申請登記項目及其實施日期,業經內政部以114年11月19日台內地字第1140266576號公告,並自114年12月1日起得網路申請。 | 114-11-28 |
| 13 | 中華民國114年9月17日修正發布之「地政士證照費收費標準」,業經內政部於114年10月31日以台內地字第11402648778號令定施行日期發布在案。 | 114-11-06 |
| 14 | 「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及檢舉人獎勵辦法」業經內政部114年10月1日以台內警字第11408789282號令修正發布。 | 114-10-15 |
| 15 | 內政部自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期間,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諮詢業務。 | 114-10-07 |
| 16 | 「地政士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業經內政部114年9月15日以台內地字第1140265381號令修正發布。 | 114-09-24 |
| 17 | 「地政士證照費收費標準」經內政部114年9月17日台內字第1140265358號令修正。 | 114-09-24 |
| 18 | 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8點規定 | 114-05-01 |
| 19 | 有關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依洗錢防制法第11條與「洗錢防制法第十一條第六項非信託業之受託人資訊申報更新申報及信託地位揭露辦法」第4條及第5條辦理資訊申報、更新申報及主動揭露信託地位之方式之解釋令,業經內政部於114年3月20日以台內地字第1140261234號令訂定發布在案。 | 114-03-26 |
| 20 | 內政部110年12月15日台內地字第1100266791號令修正「加強防範偽造土地登記證明文件注意事項」部分規定。 | 110-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