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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9.跨所收文

臺北市跨所服務再升級,自104年1月26日起,民眾與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有關的公文或陳情案件,各地所均提供代收服務,簡化民眾送件流程,以減少民眾往返舟車勞頓並節省時間。
1.民眾親送非本所轄區之地政類跨區文件。
2.限一般公文及人民陳情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