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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第十四條修正條文,業奉總統113年8月7日華總一義字第11300068931號令公布。

  • 發布機關: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
  • 發布日期:113-08-28

旨揭修正條文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735號(詳見總統府網站https://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