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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申請戶籍及土地登記資料辦法」第2條、第3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13年5月22日以台內國字第1130805552號令修正發布

  • 發布機關: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
  • 發布日期:113-05-30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申請戶籍及土地登記資料辦法」第2條、第3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13年5月22日以台內國字第1130805552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